•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19:53:06 股吧网页版
佳缘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117 证券简称:佳缘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朱伟民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
月15日9:15-15:00。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辰路333号公司一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人,代表股份49,734,97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3.9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9,59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4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人,代表股份14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2、公司除董事长外的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朱伟民受股东王进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其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3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反对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78%;

1.1127%;

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3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78%;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40%;

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73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6%;

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