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梁仕念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会16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关联方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1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变更为
《股东会议事规则》,本工作报告中仅会议届次及审议议案与此前披露保持一致,保留“股东大会”表述,其余均表述为“股东会”。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5、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关联方 2025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的职责,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任职期间召集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在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通过通讯、面谈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密切关注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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