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115 证券简称:联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11 日,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7,750万元(收购总价为 8,250 万元,扣除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定金500 万元后为 7,750 万元,签订正式协议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标检测”)5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冠标检测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数2,100万元的90%,业绩承诺期前两个年度冠标检测累积实现净利润少于当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90%,根据《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冠标检测原股东骆丽琼(原实际控制人)、宁文涛(以下合称“转让方”“业绩承诺方”)应对公司履行补偿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自然人骆丽琼、宁文涛签署《关于冠标(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对原协议中业绩补偿支付方式进行补充约定,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10,670,128.86元,公司将从原协议约定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中对业绩补偿款进行足额扣除,
现将超募资金使用及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2.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2,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0,619,686.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1,630,313.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8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 票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
[2022]210Z002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常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万元)
1 检验检测总部建设项目 67,125.45 67,125.45
2 区域实验室建设项目 13,366.28 13,366.28
3 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708.50 3,708.50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732.07 7,732.07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96,932.30 96,932.3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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