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本次修订内容
如下:
原有内容 修订内容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总监。 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明面值。 面值,每股面值一元。
第二十条 公司向全体发起人发行的普通股 第二十条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
总数为 4,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数为 4,5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本
股本总额 4,500 万元,各发起人认购的姓名, 总额 4,500 万元,各发起人认购的姓名,认购
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9,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9,100
1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100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100 万股。
万股,其他类别股 0 股。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1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份。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 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
审议: 议:
(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
之一的,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的,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 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形。 形。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 公司提供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 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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