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方案为:公司拟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
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转入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1,000,000 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日公司总股本 7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7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1,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4 月 30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4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5 年 5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27,601,950 39.43% +8,280,585 35,882,535 39.43%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42,398,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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