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之核查意见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信邦智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Ay Dee Kay LLC、无锡临英、庄健等(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2024年11月5日至2025年10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信邦智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信邦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4、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5、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交易信邦智能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法人买卖信邦智能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信邦智能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 关系 账户性质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末持
买入 卖出 股数
证券衍生品投资 137,000 137,600 0
部
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资产管 557,300 557,300 0
国泰海通 独立财务 理有限公司
顾问 国泰君安国际控 139,000 139,000 0
股有限公司
权益客需部 1,743,652 1,718,652 36,500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国泰海通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信息系统、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以控制内幕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公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公司员工与公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次重组事项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也未泄露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本公司及有关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信邦智能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二)自然人买卖信邦智能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买卖信邦智能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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