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三)2023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通过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确定以 2023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06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8.3304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七)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32.7296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二、关于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的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激励计划 2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因上述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不得归……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