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7:51:10 股吧网页版
信邦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的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激励计划 24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上述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7296万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龙亚胜、王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
计划考核要求;结合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于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与之配套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龙亚胜、王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李罡、姜宏、余希平、王强 4 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1 提名李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