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301111 证券简称:粤万年青 公告编号:2025-065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1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 10.48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708,086.60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60031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规模(万元)
1 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 22,579.92 22,579.9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991.88 5,481.88
3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40,571.80 36,061.80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909.01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预计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
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