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华青)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勤勉、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华青,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24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5 次,股东大会 1 次。本人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5 次,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出席了股东大会 1 次。
本人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并对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 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任期内相关事项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专门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成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和研究,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我们对《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水平并加强审计技能培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浏览公司互动易平台,及时就投资者针对性问题与公司
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公司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8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会议或其他工作安排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交流,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员工进行沟通,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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