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9:19:19 股吧网页版
粤万年青:2024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w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465002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4650023号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万年青”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粤万年青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粤万年青,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粤万年青收入详见“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附注三、(三十四)”和“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五、(三十五)”。粤万年青2024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27,863.88万元,主要来源于中成药的销售业务。收入是粤万年青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因此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测试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行业政策和环境变动,评价粤万年青收入变动是否合理;
(3)获取粤万年青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如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换货及退货政策、服务提供等;检查粤万年青与客户购货订单、发货单据、运输单据、记账凭证、回款单据、定期对账函等资料、向客户函证款项余额、当期销售额;

(4)通过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粤万年青相关人员,以确认客户与粤万年青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了解重大客户的变动情况,了解双方的合同执行情况、终端销售情况等,以确认是否存在货物虽存放于客户但产品仍由粤万年青控制的情况;

(5)获取粤万年青业务系统中与财务相关的记录进行检查,并与财务系统进行核对,确认是否存在与财务账面记载信息差异情况;

(6)针对可能出现的跨期风险,我们实施了具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商品的发出到客户签收的单据相关时间节点,以评估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是否存在跨期问题。

四、其他信息

粤万年青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粤万年青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粤万年青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粤万年青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粤万年青、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粤万年青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