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00:12:15 股吧网页版
青木科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110 证券简称:青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及“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2号),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7股,发行价格为6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1,666,687.70元,扣除各项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12,378.99元。上述募集资金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天健验[2022]3-16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及经公司(1)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2)于2024年0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0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进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计划投入募 项目达到预定可
号 集资金 使用状态日期

1 电商综合服务运营中心 9,085.10 9,085.10 2024年3月8日
建设项目

2 代理品牌推广与渠道建 11,907.35 11,907.35 2025年3月31日
设项目

3 消费者数据中台及信息 9,880.05 9,880.05 2025年3月31日
化能力升级建设项目

4 仓储物流中心项目 40,958.67 40,958.67 2026年3月22日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81,831.17 81,831.17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以及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于2022年3月、2023年6月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3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