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韩慧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科技”)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 2024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 年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副教授。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担任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青木科技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的要求。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出现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任 职 状 应 出 席 实 际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出 席 股
事姓名 态 董 事 会 席 董 事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大 会
次数 会 次 数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次数
(现场/ 参 加 董
通 讯 方 事 会 会
式) 议
韩慧博 在任 4 4 0 0 否 2
注:本人经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正
式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4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及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定期
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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