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担任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信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本次交易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05 号),公司
向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19 名交易对方发行 A 股股票 105,615,853 股。
其中,公司向青岛松露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松露”)发行股份数量为 2,127,303 股,向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高信”)发行股份数量为 1,842,776 股,向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润合”)发行股份数量为 1,170,016 股。前述
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青岛松露、
青岛高信及长沙润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公司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总股本由 410,010,000 股变更为563,643,459 股。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225,457,38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563,643,459 股变更
为 789,100,842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65,675,35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1.68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23,425,49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8.3139%。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类 主要内容
型
1、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2、本次重组结束后,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
青岛松露股权投资 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衍生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
企业(有限合伙)、 约定;
青岛高信明远投资 股份限售 3、若承诺人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
合伙企业(有限合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人将根据相关证
伙)、长沙润合企业 承诺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合伙)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5、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7,196,1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19%。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
4、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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