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2024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2、本持续督导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均全面和及时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和声明或承诺的基础上出具。
3、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军信股份的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对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就本次交易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4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7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22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以及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
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 25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27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27
释 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持续督导期 指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上市公司、公司、军信 指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军信集团 指 湖南军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指 湖南仁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仁和环境
湖南仁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仁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仁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松露股权投
交易对方 指 资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高信明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长沙润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洪也凡、
易志刚、胡世梯、杨建增、朱光宁、蔡思吉、彭勇强、祖柱、
王清、刘仕平、王年庚、陈坤、孙虎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军信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仁和环
本次收购 境 6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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