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兰力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兰力波先生,男,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湘潭大学法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律师。1995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望城县新康乡人民政府司法所
所长、综治办主任;2003 年 5 月至今,任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在
任职期间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本着对公司发展认同的态度,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次)
现场方式 通讯方式
兰力波 9 3 6 0
1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并在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事项
1、《关于批准本次交易加期评估报告的议案》
2、《关于本次交易方案之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对价的议案》
3、《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2 月 27 日 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4、《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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