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具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已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相关的议事规则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董事会依法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行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并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性,科学配置内部组织结构,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经营风险。
(2)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构成,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审查和评估工作。内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内部控制缺陷时,会遵循企业内部审计操作规程进行汇报;针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则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监事会作出报告。
(3)人力资源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致力于引进和培养高素养人才,并构建优质的工作环境与成长平台。为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完善涵盖招聘选拔、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退出管理等环节的人力资源工作体系。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人力管理制度,如《奖惩制度》《人才发展与培训管理办法》《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等,授权人力资源部门对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考勤管理、社会保险及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集中统一的运营管理。
(4)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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