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瑜欣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瑜欣电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瑜欣电子内部控制制度,与瑜欣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并同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查阅了瑜欣电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瑜欣电子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瑜欣电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社会责任、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具体情况如下:
1、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已经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相关的议事规则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
董事会依法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管理层的行为、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司财务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遵循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并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性,科学配置内部组织结构,确保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推进,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经营风险。
(2)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构成,其中包含两名独立董事,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监督审查和评估工作。内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任何内部控制缺陷时,会遵循企业内部审计操作规程进行汇报;针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则有权直接向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及监事会作出报告。
(3)人力资源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致力于引进和培养高素养人才,并构建优质的工作环境与成长平台。为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完善涵盖招聘选拔、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退出管理等环节的人力资源工作体系。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科学合理的人力管理制度,如《奖惩制度》《人才发展与培训管理办法》《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等,授权人力资源部门对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考勤管理、社会保险及劳动关系等方面进行集中统一的运营管理。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企业、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主要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需求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2、风险评估
公司坚定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目标与长期发展、自身进步与社会进步之间寻求均衡和谐,旨在实现企业、员工及社会的多方共赢与和谐共生。公司主要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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