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骏成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03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106号文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146,66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75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8,503.6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13.08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24日出具的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日期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40,384.76 35,000.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TN、HTN 产品生产项目 8,417.44 6,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49.43 4,00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62,951.63 55,000.00 -
注: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5 年11 月 30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 累计投入募集资 节余金额(含利息
资总额 金 和理财收入等)
车载液晶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35,000.00 30,101.43 6,741.45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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