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骏成科技
股票代码:301106.SZ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商贸城物业楼 2 楼 218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应发祥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华阳北路 4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薄玉娟
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华阳北路 4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 年 10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骏成科技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骏成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发祥、薄玉娟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的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发祥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25 年 10 月 10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 2,540,000 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拥有权益
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71.28%降至 68.78%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 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3346213986Q
主要经营场所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金阳商贸城物业楼 2 楼 21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应发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主营业务 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成立日期 2015-06-12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泰安骏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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