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税后净
利润 95,461,598.18 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06,642.1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的利润连同上年末的未分配利润,剩余的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03,222,096.05 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
展,本年度拟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1,621,335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40,648,53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良影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且公司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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