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钟水东,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忠实勤勉,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钟水东,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担任生产主管;2007年5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员;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经理;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深圳白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副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担任宁波亿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市心性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2月至2021年7月,担任深圳静心内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22年1月,担任深圳市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2024年9月,担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鸿铭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出席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7 7 0 0 0 否 3
(二)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召集并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表决情况
审计委员会 4 4 0 各项议案均投
提名委员会 1 1 0 赞成票,无反
独立董事专门 4 4 0 对票及弃权票
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