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6:55:11 股吧网页版
何氏眼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慧)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慧,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慧,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背景。曾任职于沈阳会计师事务所及沈阳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经理等;2003 年至今,在辽宁慧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 年 4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子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审议议案 18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35 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出席了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2024 年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缺席董事

应参加 董事会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李慧 4 4 0 0 否

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2024 年应参加股东会次数 实际参加次数

李慧 3 3

本人以勤勉态度谨慎行事,会前对各项议案认真了解、审慎研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争促进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并出席全部会议,审议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历次定期报告、历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 12 项议案。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并出席会议,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议案。提出连任或更换建议,确保管理层结构合理,完善董事会的组成规则,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出席全部会议,审议历次募集资金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