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何氏眼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 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何氏眼科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6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625.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6,431.13 万元。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月 16 日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110Z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13,700.00
序号 投资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4,559.69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3,537.53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23,450.00
5 何氏眼科信息化建设项目 4,106.45 4,106.45
合计 49,353.67 49,353.67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6,431.1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7,077.46 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
投资进度
一、承诺投资项目
1 沈阳何氏医院扩建项目 13,700.00 5,009.62 36.57%
2 北京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4,559.69 2,862.25 结项
3 重庆何氏眼科新设医院项目 3,537.53 2,986.42 结项
4 何氏眼科新设视光中心项目 23,450.00 5,223.79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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