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07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何伟
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何伟先生汇报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王厚双先生、李慧女士、朱杰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经审阅认为:2024 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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