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5-012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具体内容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二、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增加及公司内部治理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眼科诊疗,眼镜、眼镜保护用品、 围为:眼科诊疗,眼镜、眼镜保护用品、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乙类 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滴眼液)零售;验光配镜服 非处方药(滴眼液)零售;验光配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眼科诊疗,眼镜、眼镜保护用品、软性 询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销售,乙类非处 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技
方药(滴眼液)零售;验光配镜服务。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若干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本次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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