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301102 证券简称:兆讯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6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用于前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14.80 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75.68万股-1,351.3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6%-3.3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股份增减持计划;亦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三个月、六个月
的减持计划。如前述主体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自身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稳定预期,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同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经充分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结合当前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市,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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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