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181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目录
内 容
一、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二、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喜特审 2025T00181 号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讯传媒”)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是兆讯传媒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兆讯传媒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与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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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兆讯传媒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兆讯传媒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兆讯传媒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会栓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贾志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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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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