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风光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中信建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3、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4、法定代表人:刘成
5、本项目保荐代表人:邱勇、陈站坤
6、项目联系人:邱勇
7、联系电话:010-56051413
8、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代码:301100.SZ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4、注册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5、主要办公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6、法定代表人:王磊
7、实际控制人:王磊、隋松辰、王文忠、韩秀兰
8、联系人:刘学霖
9、联系电话:0417-3908858
10、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1、本次证券发行时间:2021 年 12 月 8 日
12、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
13、本次证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4、年报披露时间:2021 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年
报披露时间为 2023年4月21日,2023年年报披露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024
年年报披露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有关规定指定邱勇、陈站坤两名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中信建投证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各中介机构编写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进行答复并保持沟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1、督导公司完善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报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跟踪报告等材料。
6、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等主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3 年,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 万元,未及时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该笔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