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风光股份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336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27.81 元 , 共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90,500,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0,500,000.00 元,扣减
保荐及承销费用 77,395,754.72 元后,公司于 2021年 12月 14日实收募集资金款
项为 1,313,104,245.28 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审计费、律师费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3,687,844.6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9,416,400.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89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 金 账 户 专 户 余 额 为 1,313,253,072.06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实 收 金 额
1,313,104,245.28 元,产生的利息 148,826.78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665,452,329.79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439,206,634.03 元。
( 其 中 募 集 资 金 424,112,897.61 元 , 专 户 存 储 累 计 利 息 扣 除 手 续 费
15,093,736.42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 76,465,802.2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00.0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41,918,132.06 元,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00.00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13,253,072.06
减: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825,096,008.98
减:自行支付的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13,687,844.66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78,210,0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9,176,153.59
截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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