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2024 年 √
审计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
案》
6.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 √
案》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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