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098 证券简称:金埔园林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3198 债券简称:金埔转债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麒路70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宜森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57,300,8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7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9,643,6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7.51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7,657,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24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13,305,81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648,65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0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2 人,代表股份 7,657,1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2438%。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徐荣荣律师、徐蓓蓓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224,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69%;
反对2,0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1%;弃权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229,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74%;反对 2,0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5639%;弃权 5,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荣荣律师、徐蓓蓓律师
3.《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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