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刘起贵)
本人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任职期间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及董事会会议,会议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13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次数为
10 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10 次,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亦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股东大会/股东会会议次数为 3 次,本人全部现场出席。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研究各项议题,与会期间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议,对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共召开了 4 次会议,本人全部参加,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建议、进行
审核,不断推动完善公司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同时,本人参与了公司实施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起草、评估与讨论,作为征集人,亦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本人认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对公司达成业绩目标产生积极影响,设定的考核标准清晰、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024 年,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部参加,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现场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现场参加公司会议的时机,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及人员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市场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关注新闻媒体对于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四、与内审部及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了解、掌握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内审部工作进行了有效指导与监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及培训学习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等相关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情况,对相关工作提出合理的意见与要求,从而更好的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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