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19:10:01 股吧网页版
广立微: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
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投资部(收),邮编:310053(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9:00-11:30、13:00-17:00)

(三)现场登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