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2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6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潮涌路 1095 号 11 层
北高峰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郑勇军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0 月 22 日(星期三)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10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0 名,代表股份数 95,424,5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下同)的 48.423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代表股份数69,797,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的 35.419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5 名,代表股份数 25,626,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97,062,569 股的 13.004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 124 名,代表股份数 3,309,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7,062,569 股的 1.679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李聿奇律师、路悦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322,9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977%;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2%;弃权 2,044,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4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208,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5025%;反对 5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43%;弃权 2,044,17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7632%。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331,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22%;反对 5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3%;弃权 3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16,39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10%;反对 5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01%;弃权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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