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5-049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杭州广立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立共创”)和杭州广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立共进”,上述股东以下称为“出让方”)保证向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立微”)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广立微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广立共创及广立共进。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6,127,327股,占广立微股本比例为3.1093%(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218,519股)。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
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广立微
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广立共创 23,744,867 12.0494%
2 广立共进 6,891,892 3.4973%
注:本公司总股本为 200,281,08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 股,
计算股东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广立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广立共创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的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广立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广立共进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是实际控制人郑勇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勇军的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广立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6,127,327股,占广立微总股本的比例为3.1093%,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股东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占所持股份
序号 转让原因
名称 (股) 本比例 的比例
1 广立共创 4,748,953 2.4099% 19.9999% 自身资金需求
2 广立共进 1,378,374 0.6995% 19.9999% 自身资金需求
注:本公司总股本为 200,281,088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218,519 股,
计算股东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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