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纳入评价的范围覆盖了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业务模块,并重点关注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研究开发、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对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 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责任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法履职情况及公司财务状况。经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司其职,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2)组织机构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协调运作的原则,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协作、相互制约机制,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公司机构根据职能不同划分为:软件
研发部、设计部、应用咨询部、知识产权部、市场销售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审计部、质量部、公共事务部、综合管理部、证券法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各部门岗位之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公司与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并按照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相应管理部门。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各项业务和管理程序遵照公司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运行,确保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位。
(3)发展战略
公司围绕主业,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分解实施具有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确保发展战略在内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能够进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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