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杨华中)
本人杨华中,作为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公司经营发展的讨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华中,出生于 1967 年 7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路与
系统专业博士学位。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8 月在石家庄环宇电视机厂任助理工程
师;1993 年 7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任职,历任电子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源清慧虹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 IEEE CEDA 北京分会主席; 2019 年
4 月至今任智毅聚芯微电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鹿客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
至今任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4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 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
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召 开 董 事 应 出 席 次 亲 自 出 席 委 托 出 席 缺席次数 是 否 连 续 召 开 股 东 出 席 股 东
会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两 次 未 亲 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自 参 加 董
事会会议
12 12 12 0 0 否 3 3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以下事
项(或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日期 事项或议案
2024 年 4 月 17 日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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