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9:29:11 股吧网页版
华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9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
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肖锋先生、崔珂女士、姚茗芳女士、单体超先生、陈岗先生、刘力先生、侯绪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2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擎数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有关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在 AI 医药领域的战略布局,有助于推动公司
AI 医药业务的稳步发展,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不会影响华兰股份生产经营活动和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对华兰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将其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崔珂女士、姚茗芳女士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如下:

经审慎评估本次合作议案所涉的各方面情况,反对该议案。建议公司就业务开展涉及的各个环节进行充分论证,确认具备完全的可实现性;在合资公司设立前,请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与财务管控制度,以保障上市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合资业务的稳健、可控发展。待上述事项得到充分落实,再行审议合作方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如该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后续事项提示如下:合资公司中其余两家合伙企业股东正式设立后,需对《合资协议》项下各自相关权利与义务以书面形式予以追认,以确保该协议对全体股东的完整法律约束力。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2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