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16:29:22 股吧网页版
华兰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6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股份”或“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
事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华一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其中华国平先生、崔珂女士、姚茗芳女士、单体超先生、陈岗先生、刘力先生、侯绪超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的议案》。

为深化公司后续在 AI 创新药研发服务领域的发展布局、满足公司 AI 医药
产业战略发展的需求,助力公司深入了解行业前沿技术动态、前瞻把握领域核心发展趋势,进而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整体价值。公司董事会同意在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AI 医药专家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 1 名。

委员会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为公司 AI 医药相关业务提供全
局性战略规划与技术指导;二是积极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及医药产业资源,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三是为公司战略发展链接世界顶尖专家资源和国际客户资源,带领公司进一步走向国际化打下有力基础;四是为公司对接更多全球优质人才资源,精准吸引 AI 医药、技术创新等相关领域的优秀人才,夯实长远发展根基。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由 LIU JUN(刘军)先生、孙茂松先生、赵宏先生担任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其中 LIU JUN(刘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3 位委员的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不仅具备深厚的专业学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更拥有丰富的相关行业资源与广泛的产业链接能力,能够为公司 AI 医药相关业务的发展提供专业指导与决策建议,有效赋能公司技术攻关、产业合作与市场拓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上述 3 位委员在公司任职尚需在各自所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最终以各自所在单位的审批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医药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AI医药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AI 医药专家委员会委员简历

1、LIU JUN(刘军),男,1965 年出生,美国国籍,美国芝加哥大学统计学博士。LIU JUN(刘军)先生现为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兴华卓越讲席教授、统计与数据科学系主任。LIU JUN(刘军)先生曾任美国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统计系助理教授、终身教授。2024 年,LIU JUN(刘军)教授筹建清华大学统计与数据科学系,并于 2025 年出任主任。

LIU JUN(刘军)先生从事贝叶斯理论、蒙特卡洛方法、统计机器学习、生物信息学等领域的研究,对大数据处理和机器学习等领域有深远影响。LIUJUN(刘军)先生曾获考普斯会长奖(2002)、华人数学家大会晨兴应用数学金
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