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9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兰股份”)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一)股份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华兰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其中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其中使用超募资金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5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84 元/股(含)。公司本次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975,69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1%,最高成交价格为 34.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8.7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99,979,479.6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股份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获得的股份数量为 2,874,370 股,均来源于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等相关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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