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均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 月 16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星期五)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16 日
(星期五)9:15-15:00。
(二)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镇澄路 1488 号江苏华兰
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华一敏先生
(六)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47,169,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7.34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40,275,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8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人,代表股份 6,89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82%。
2、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11,673,18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4,778,9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 6,894,1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82%。
3、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30,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33,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3%;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30,1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7%;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0%;弃权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33,8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3%;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6%。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