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汪选明、劳法勇,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作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新增股份 481,800 股,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上市
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134,053,484 股增加至 134,535,28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34,053,484 元增加至人民币 134,535,284 元。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5 年 11 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了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4.01、《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
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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