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分配比例/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2.60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134,053,484 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数 428,000 股后的总股本 133,625,484 股为基数。
3、若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
一、审议程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99.55 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51.12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65.11 万元,计提任意盈
余公积金 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为 59,252.11 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33,746.0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3,746.06 万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34,053,484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428,000 股后的总股本133,625,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4,742,625.84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4、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4,742,625.84 元。2024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10,001,706.00 元,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 44,744,331.84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3.44%。
5、若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742,6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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