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争光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 号)核准,争光股份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033.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35.7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997.5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
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天健验
[2021]58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积投入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金额 (%)
承诺投资项目
年处理 15,000 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 13,600.00 12,153.38 89.36
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累积投入 投资进度
投资总额 金额 (%)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 5,229.00 2,177.39 41.64
项目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4,634.00 2,841.82 61.33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 4,229.00 3,111.18 73.57
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634.89 106.35
超募资金投向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50,615.56 36,663.66 72.44
补充流动资金 21,690.00 21,690.00 100.00
合计 109,997.56 89,272.32 81.16
注:承诺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原因主要系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所致
三、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情况说明
(一)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调整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时间进行调整。下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上所做出的估计。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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