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322.0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
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803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333.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1,033.3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97.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全部到账,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1〕580 号)。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 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 13,600.00 13,600.00
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
2 年产 2,300 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 5,229.00 5,229.00
3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4,634.00 4,634.00
4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 4,229.00 4,229.00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37,692.00 37,692.00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997.56 万元,其中,超额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2,305.56 万元。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72,305.56 万元超募资金中 21,69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615.56 万元用于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在湖北省荆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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