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金浪)
2024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按时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工作中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金浪,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杭州钱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4月起担任争光股份
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确认其薪酬及奖金情况。
2024年4月18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召开了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沟通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做了沟通了解。
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2024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024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也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4年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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