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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5:33:16 股吧网页版
争光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肖连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肖连生)

2024年度,本人作为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本人肖连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株洲钨钼材料厂高级工程师、副厂长、湖南振升铝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南大学冶金学院稀冶研究所教师、中南大学冶金院教授。2020年4月起任争光
股份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2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本人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年度绩效薪酬总额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其执行情况、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等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就外部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4月18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召开了2023年年报审计计划沟通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做了沟通了解。

本人在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上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2024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也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2024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办专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董事会秘书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1、2024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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