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列)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1栋 12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聘请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2.00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二)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
上述议案中,议案 2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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