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城市交通规 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
部大厦 1 栋 1201 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8、会议出(列)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议案 备注
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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